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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疑問3

問11:申請人如有卡債或其他債務,可否辦理本貸款?
答: 申請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辦本貸款:
1. 經向票據交換所查詢其所使用之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
2. 經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或徵授信過程中知悉其有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一個月、應繳利息未繳付而延滯期間達三個月以上或有信用卡消費款項逾期未繳納,遭發卡銀行強制停卡,且未繳清延滯款項。
3. 曾辦有本貸款、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或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但已清償者不在此限。
問12:「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係以個人或事業組織名義提出申貸?
答:
1. 本貸款以事業登記負責人名義申貸。
2. 申請人應有實際經營該事業之事實,且未同時經營其他事業。
問13:申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應具備哪些文件?
答: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1. 貸款創業計畫及貸款申請書一份。
2. 稅籍登記證明及所經營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本一份。
3. 切結書正本一份。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5.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一份。
6. 本會或政府相關單位三年內辦理之實體創業研習課程結業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7. 具特殊身分者應另檢具各該身分所需證明文件。
問14:貸款相關書表可向何處索取?
答: 貸款申請書表可上網站www.cla.gov.tw點選微型創業鳳凰或上beboss.cla.gov..tw下載,另可打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92-957或直接洽詢中小企業協會02-23660812轉321-322、管理科學學會02-33431120免費索取。
問15:申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是否需要保證人?
答: 免保證人、免擔保品。但貸款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合意徵提擔保品者,得免向信保基金辦理信用保證。